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和管理活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的,依法进行失信惩戒,管理责任人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工作。
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三)在责任范围内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法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澳门球盘网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废玻璃,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第十九条 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置要求。
应当进行改造,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二十一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将相关数据报送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制度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废旧纺织物,可以拒绝接收并要求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标准重新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中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制度。
已有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第二章 规划与设施管理 第十条 市及区(市)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及时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在单位内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城市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 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遵循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属地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第九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不重新分类或者重新分类后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据实记录城市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及处置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配套建设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